1.培训对象
现在职从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企业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相关从业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师及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相关工作的人员。
2.培训级别:
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四级,中级);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三级,);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二级,技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一级,技师)。
3.授课师资:聘请在省教育培训领域具有较高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教学经验的人力资源专家任教。
4.培训内容:
课程内容共分六大模块:(1)人力资源规划;(2)招聘与配置;(3)培训与开发;(4)绩效考核与评价;(5)薪酬与福利管理;(6)劳动关系。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要求进行授课,并采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编的教材,主要为人力资源管理师考核的方法、要求和重点内容讲解。
5.鉴定考核时间:11月中旬。
详询周老师:(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