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危房改造安全检测鉴定报告找什么单位
一、办理依据:建设部第129号令《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
二、办理程序:受理委托,并签订鉴定合同——委托鉴定单位进行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签发鉴定文书(A4规格,并抄送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 所需材料:
⒈房屋安全鉴定申请表(鉴定单位自定);
⒉房地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等相关证明,属出租房屋的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
⒊有关房屋技术、图纸档案资料;
⒋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 收费标准:按市物价局相关规定收费。
五、凡涉及房屋四邻纠纷的鉴定,由房屋所属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当事人申请鉴定或由房屋所属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才予受理。
危房鉴定的程序1、申请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可向危房鉴定合法机构--市、县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鉴定
鉴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鉴定。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受理申请;
(2)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3)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4)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5)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6)提交鉴定报告
房屋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改变使用功能、明显增加荷载、房屋大修改造前等对房屋整体结构的安全可靠性进行鉴定。
对建(构)筑物的混凝土强度、钢筋布置情况、保护层厚度、截面尺寸、结构布置、钢筋强度、混凝土构件内部缺陷(蜂窝、麻面、空洞)、砖砌体强度、砌筑砂浆强度、平整度、垂直度、楼板厚度、钢材性能、施工工艺、螺栓节点强度、焊缝质量、涂层厚度、管材壁厚等参数存在质疑或者已出现相关结构缺陷时,需按原结构设计图纸和国家规范标准进行复核的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主要有: 1.房屋可靠性鉴定:(1)对结构建筑质量方面有怀疑的鉴定; (2)建筑物达到设计基准期继续使用的鉴定; (3)增加房屋使用荷载或改变结构布置的鉴定;(4)建筑物改造、加层或扩建前的鉴定; (5)建筑物出现结构性损伤的鉴定; (6)“三无”、“五无”工程的鉴定。
(二)灾后房屋损伤程度鉴定:
(1)火灾后结构损伤程度、残余承载力及结构可靠性的鉴定;(2)水灾后砌体结构房屋损伤程度鉴定。
3.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 (1)施工前的证据保全鉴定;(2)施工中及施工后的损坏原因、程度及安全鉴定。 4.房屋损害纠纷鉴定; 5.危险房屋鉴定; 6.生产经营场所房屋安全鉴定;7.建筑结构抗震鉴定; 8.建筑物建造年代鉴定。
(三)申请房屋安全鉴定时需提交相关资料鉴定类型
1.房屋可靠性鉴定房屋原结构设计图或竣工图(拆改结构或加建、扩建的需提供改造设计图或设计方案)等涉及到地基基础问题时要提供地质资料
2.危险房屋鉴定 房屋产权资料等
3.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拟建工程基础类型、开挖情况及基坑支护方案;场地地质资料等
4.火灾(水灾)后房屋损伤程度鉴定房屋原结构设计图,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分析报告等
5.房屋损害纠纷鉴定属渗漏影响的需提供房屋给排水图纸;属相邻建房影响或质量纠纷提供房屋结构施工图纸,地质资料等。
6.建筑结构抗震鉴定 房屋原结构设计图
7.房屋建筑年代鉴定房产证和测绘图复印件(四)危房鉴定标准
1、为确保住用安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特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
3、本标准提及的构件,是指承重构件;提及的结构,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4、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5、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