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住建部令第54号)及湖南省政策,衡阳市目前仅核定二级资质,申请条件如下:
1.人员要求:
1、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2、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中级以上职称,财务 负责人具有相应初级以上职称,配有统计人员;
3、具有完善的质量体系;
需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基础材料:
行政审批信用承诺书、企业申请报告、资质申报表。
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决议、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2.人员证明:
技术、财务、统计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及近3个月社会保险缴纳凭证(需包含缴费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职称证书原件(核对后退回)。
3.其他文件:
无非法集资、高管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住宅质量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样本及实施说明。
1.线上提交申请
平台登录:通过“湖南省智慧住建云”入“政务服务云”→“我要办”模块,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在线提交材料。
材料上传:按系统提示上传所有材料的扫描件,确保清晰完整。
2.审批与公示
审核流程:衡阳市住建局房地产监管科对材料进行初审,必要时开展实地核查(如人员真实性、办公场所等)。
审批时限:法定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3个工作日。
结果公示:审批通过后,在衡阳市住建局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颁发资质证书。
3.领取证书
方式: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受理通知书》到窗口领取纸质证书,或选择邮寄服务。
有效期: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企业需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申请延续。
建议企业提前通过“湖南省智慧住建云”平台注册账号,熟悉系统操作,并在提交申请前仔细核对材料清单,确保一次性通过审核。









